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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人为本 着力解决环境信访热点难点问题(环监支队)

 

发布日期:2009-4-17  

 

  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部门依法行政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,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纽带,也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渠道。近年来,我们以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重点,及时处理化解了大量环境信访纠纷,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,为改革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。但是,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,工业化、城市化不断加快,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群众的环境意识日益增强,环境问题日益凸显,环境信访投诉量居高不下。环境保护、土地征用、劳资纠纷和企业改制已成为四大突出信访问题,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。
  一、信访现状
  1、从总量上看,我市信访总量目前仍处于高位。全市环境信访总量2006年 、2007年、2008年分别为7917件、 6578件、6200件。市环境信访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信访总量2006年、2007年、2008年分别为4373件、4201件、3839件。全市信访总量在2007年虽首次出现拐点,同比下降16.9%,2008年又同比下降5.7%,呈现下降趋势,但总量未改变高位运行的现实,越级访、重复访、联名访和集体访总量依然偏大。
  2、从地区上看,一些重复访、越级访相对集中,高邮、江都和扬州化工园区环境信访总量较多。
  3、从时间上看,高温季节是环境信访投诉的高发时段。每年5-10月间,特别是夏季,环境信访投诉总量较大,分别占全年总量约62%、42%。
  4、从污染类型上看,噪声、废气和废水信访分别占42.5%、41.5%和15.5%,噪声、废气投诉量约占84%,夏季尤为明显。同时,呈现出新的特点,其中,涉及电磁辐射信访投诉逐年提高。
  5、从诱因上看,行业特色明显,化工企业等重污染行业、城区三产、社会生活噪声以及乡镇企业废水、废气污染成为投诉热点。
  上述问题,特别是一些重点地区、难点信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导致频频诱发信访投诉,造成重复访、越级访、联名访、集体访,乃至赴省直接上访。同时,也引起各界高度关注,《关注》、《今日生活》、《扬州新闻》、《时评新语》等媒体均曝光过一些企业环境问题,有些甚至被重复曝光,成为市领导和市民关注的焦点。
  二、原因分析
  客观上,主要有:
  1、环保法制尚不健全。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普遍偏弱,缺乏强制手段,导致执法刚性不足与群众高要求存在现实差距。
  2、规划布局不尽合理。一些园区规划功能不清,污染源离环境敏感区距离过近,缺乏应有的生态隔离带,造成环境功能混乱,企业虽达标排放,仍有扰民现象。有的产业园区和项目规划起点不高,落实过程中随意变更,导致应有的配套设施没有或者不能按时建成投入使用,排污、治污不同步,妨害群众正常的生活和生产。
  3、基础设施仍然滞后。工业园区、产业集中区没有及时按规划建成截污管网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,企业污染物得不到及时处理,影响周围群众;大量生活污水不能进入管网集中处理,直接排入内河,河道淤塞、水流不畅,高温季节河水发生黑臭。
  4、违法排污依然存在。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片面追求GDP增长,没有把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摆上应有的位置;有的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,故意停止治污设施运行等以降低成本,违法排污的行为依然突出,特别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面临生产经营困境时,表现尤为强烈;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,“三同时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  5、执法力量亟待加强。各县(市、区)仪器、车辆等执法装备不足,监测手段缺乏,编制人员偏少,导致查处证据不足,群众投诉一时难以解决,易造成重复访和越级访。
  6、部门联动合力不强。有些环境问题如无照经营、违章搭建、金属型材加工、棋牌室噪声等,需多部门联手行动才能解决。有些群众信访已超出环保职责范围,虽经解释调处,但群众对环保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满意率、认可度不高。
  7、信访热点呈多元化。市政建设工程、交通干线建成后的噪声问题,新建扩建供变电站、高压输电线、通讯发射台的电磁辐射问题,机动车尾气、白色污染问题等,涉及面广,监测难度大,处理非常困难。
  主观上,主要有:
  1、学习研究不透。由于环保法律法规理论功底不够扎实,所学内容理解不深,对很多问题都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,不能领会其精髓,致使在运用法律法规时常感觉不能得心应手,理论水平原地踏步,停滞不前。
  2、业务素质不精。环保工作专业性很强,涉及知识面非常宽,环境科技发展也极为迅速,学习的知识面不广,深度不够,影响工作效率和办事结果。
  3、工作要求不高。有时只求能把领导交给的任务完成了就行,得过且过,工作不讲质量,不求效率。缺乏积极性、主动性,缺乏创新精神,研究问题、探索问题、解决问题不深入不细致;在认识大局、把握大局、服从和服务大局等方面意识还不高。
  4、服务意识不强。部分环保执法人员没有站在群众立场上设身处地想问题办实事,缺乏为老百姓服务的真情,缺乏换位思考,没有将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执法理念贯穿到环境信访处理工作的全过程,一些老信访久拖不决,群众意见大。
  5、执法力度不大。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存在“弹性”,在处理地方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上没有摆正位置。
  6、协调配合不够。与各处室、站所,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能力不强;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问题,有时又因了解情况不充分,对政策法律依据不熟悉,把握对方心理不准确,待人接物、言谈举止不得体等原因,查不实、说不清、不能切中要害,收不到良好的工作效果。
  三、解决措施
  1、坚持围绕中心、履行职责。围绕全市发展大局,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、环境保护与民生改善的“多赢”为目标,积极转变执法理念,创新执法手段形式,坚持文明执法、理性执法、铁腕执法,通过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活动,通过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和监察现代化建设,通过科学手段加强执法能力,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,以强有力的环境执法维护稳定发展大局,努力扭转违法成本低、执法成本高的局面。一手打击违法排污行为,一手化解污染矛盾纠纷,全力做好环境信访工作,把该尽的职尽到,把该做的事做好。
  2、坚持以人为本、夯实基础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,坚持把群众信访作为环保工作第一信号,作为环境监管的“顺风耳”和“千里眼”,壮大环境监管力量。完善信访办理的各个环节和程序,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,严格首办负责,强化办理“早”、“快”、“细”、“严”、“实”;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,关口前移,捕捉信访苗头,防范重要环境信访敏感时期越级纺和群体性事件;做好重点信访查办工作,妥善解决信访积案,严禁“捂”、“推”、“拖”现象,真正把“事要解决”落到实处。
  3、坚持多措并举,形成合力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,实行领导包案制、限期办结制、跟踪回访制、办理通报制、奖惩考核制。依托环境信访举报投诉中心平台,以支队内设机构调整、职能归并为契机,实行全市环境信访统一受理、统一办理和统一督办,通过实施“圆桌对话”、信访听证等多种形式,通过加强与局各处室、站所的紧密配合,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,积极创新调处机制,整合执法资源,形成调处合力,共同协商,化解重大、疑难以及涉及面广的环境信访。
  4、坚持依法办事、提升服务。加强理论业务学习,建立走出去请进来、组织业务研讨、案例剖析、大比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制,规范执法行为,提高队伍素质,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信访问题能力。强化信访工作的“四不准”、“四要”,即:不准查而无果、不准矛盾上交、不准延期办结、不准督办不力;服务观念要强、自身素质要高、处理办法要妥、解决问题要实。寓执法于服务之中,寓服务于执法之中。不断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研究,既要有量的统计和质的揭示,又要有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对策思考、意见建议,确保实现信访总量、越级重复件和群众满意率的“两下降一提升”。
 




 


 

 

 

 

 
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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