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西安市政府近期收到一张由省环境保护厅开出的40万元罚单,同时收到这种罚单的还有宝鸡和咸阳市政府,这三个城市因向关中地区“母亲河”渭河超标排放污染物,被罚交纳70万元“环境补偿金”。
据悉,将“环境罚单”直接下达给一级政府,甚至对省会城市也“不留情面”,这在陕西前所未有,在全国也屈指可数。
母亲河“患重病”
地方政府“担责”
从陕西版图上看,作为黄河第一大支流,全长800多公里的渭河就像一条腰带,依次将宝鸡、咸阳、西安、渭南四个重要城市联结起来,承载着陕西省三分之二的土地、人口和GDP。可是,这条关中地区的“母亲河”,却在两岸加速工业化、城镇化的浪潮中,承受越来越重的污染负荷,导致河流逐渐失去生态功能。
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孝廉坦言,以小造纸、小冶炼等为主的污染型企业以及高度密集的人口产生的生活废水,就像插在渭河头上的“两把尖刀”。以两岸造纸厂为例,其排放的COD已远远超过渭河的环境容量。
李孝廉说,2009年,渭河干流的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2.09,实现了消灭黑臭的目标,但渭河仍是陕西污染最严重的河流,出境断面主要污染物仍严重超标,渭河治理进入“瓶颈期”,必须“剑指”地方政府,通过转变发展方式,寻求环保新突破。
收到“环保罚单”
触痛发展“神经”
面对渭河治污窘境,今年初,陕西省开始在西安、宝鸡、咸阳和渭南4市开展地表水生态环境补偿试点,通过“奖优惩劣”的曝光机制,为地方政府戴上环保治污的“紧箍咒”。
李孝廉说,按照“环保考核”新规,陕西省环保部门每月对各市考核断面的水质进行监测。当出境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高于控制指标时,省财政厅将向相关市政府收取污染补偿金。污染补偿金的标准为化学需氧量每超标1毫克/升缴纳10万元。根据2010年前4个月的监测考核结果,西安、咸阳、宝鸡接到了“环保罚单”。
一直稳坐全省经济“头把交椅”的西安,没想到自己也坐上了排污受罚的“头把交椅”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就在收到省环保厅“罚单”的同时,西安市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。
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董军坦言:“这张‘环保罚单’对我们触动很大,它警示我们把治污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。”西安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,必须在降低“结构性污染”中挖潜力。
“环境处罚”要制度化
“转方式”仍需下猛药
三个市政府遭遇“环保罚单”,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几十万元的“罚单”能否真正对地方政府发挥警示作用?
据记者采访,陕西省环保厅向地方政府处罚的污染补偿资金,60%将用于渭河流域各设区市综合治理减排工程、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补偿项目,另外40%将用于奖励工作力度大、水质改善明显的设区市。
李孝廉说,地方政府应是环境保护的“第一责任人”。在发展初期,环保为经济发展让步是一些地方领导的“惯性思维”,如今,逼近极限的环境承受力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打破思维惯性,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。
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,三份“环保罚单”,不仅把地方政府真正推向节能减排的“聚光灯”下,还让河流上下游地区成为环境利益共同体,这彰显加强环境处罚制度建设的威力。
咸阳市58岁的彭晓宏说,如今“环保罚单”也开到政府头上,这有利于让政府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,促进产业结构升级?“治污并不是赔钱的买卖”,近年来公司投入1亿多元建设污水处理厂和碱回收炉,不仅在不断抬高的“环保门槛”中生存下来,也节约了生产成本,环保和经济效益兼得。
一些专家也表示,几十万元的处罚对市级财政来说是个“小数目”,更多的可能还是“象征意义”,要真正促使地方发展“转方式”,还需加大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“双重约束”,真正让地方政府绷紧环境治理这根弦,千方百计挖掘“环保潜力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