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长信箱受理事项:
1、对我市环保方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;
2、对环保部门工作和工作人员的批评、意见和建议;
3、对环保部门工作职责、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、意见及建议;
4、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问题和突发性环保事件;
5、属于环保部门应当解决的有关问题;
6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可以进行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。